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,各院、处(室)、部(馆):
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,有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,进一步总结经验, 发扬成绩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和《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》相关硬性指标要求,决定在全校评选文明学院、文明处室、文明教研室、文明班级、文明社团等先进集体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1.先进集体以全校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为单位
2.先进个人以教职工为主,兼顾优秀学生
二、评选时间
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。评选活动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。
三、评选名额
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(文明学院)评选名额,按照学校二级单位的20%~25%比例产生。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名额,由各单位申报,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考评后确定。
四、评选标准
(一)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
1.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。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高道德品质好;
2.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强,具有优良的教风、学风和工作作风,团结协作,积极向上,弘扬正气,树立新风;
3.解放思想、开拓创新,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新思路、新机制、新方法,成效显著;
4.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,开展活动主题鲜明,思路清晰,措施得力,创建活动丰富多彩,具有特色;
5.各项组织制度健全,管理规范,纪律严明,师生员工在过去的一年中无重大违法、违纪现象;
(二)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
1.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思想素质;
2.遵纪守法,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各项活动;
3.敬业尽职,有强烈的上进心、责任感,严于律己,乐于奉献,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在师生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;
4.关心集体,团结他人,作风正派,举止文明,热心社会公益活动,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。
五、评选办法
1.先进集体评选。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于11月15日前将《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》、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校文明办,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)。校文明办将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通过听取工作汇报、查阅创建资料、综合评议等方法,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考评。考评结束后,召开专题会议,进行互评推选。最终按照对考评对象综合打分的统计结果选出4个文明学院、8个文明处室、10个文明教研室、10个文明班级、10个文明社团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,上报学校党委审定。
2.先进个人评选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、民主评议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先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要求开会充分酝酿候选人并填写《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先进个人推荐表》,由所在党总支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,11月15日前汇总上报校文明办评定。直属党支部所推荐的候选人直接上报校文明办评定。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推荐上报的候选人,经校文明办认真研究、精心筛选,最终评选出40名(含学生)先进个人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党委审定。
六、表彰及奖励
2018年12月中旬学校将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,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
七、评选要求
1.校文明办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按照程序,组织评选活动。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体现出先进性、典型性、代表性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,高度重视评选活动,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做好评选工作。
2.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需自行下载并填写《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》或《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先进个人推荐表》,提交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一份(3000字以内)。
3.评选过程要公开、透明,要对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,认真接受群众监督。
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(单行材料及申报表)于2018年11月15日前上报校文明办(办公楼二楼党委宣传部办公室)。材料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2241001302@qq.com,邮件请注明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毛晓斌
联系方式:0931—7941345
附件:
1.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;
2.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先进个人推荐表;
3.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(试行)
中共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8年10月25日